第一部:阴兵虎符 第一章 老沙(上)
这个事情其实我去年就写了,或者理解为想好了构思。
这个故事跟保安有点关系。
把这个故事说出来之前,我想表达一个意思,这个世界上有特殊能力的人,从绝对数字上看,有很多。但是放在几十亿人口的基数来看,比例又很小,小到完全无法相互遇见的可能。
不过实际上事情却正好相反,具备特殊能力的人,又常常会碰到一起。也许就是因为特殊能力的都会同时关注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特殊事件,所以通过这种诡异的时间,把他们都拢到一起了吧。比如振哥故事里的几个人物,就是被一个簋心风水陵密道里面的虎符给联系起来。其中重要的人物叫老沙,而老沙却又是和我在三峡的时候,因为阴差阳错的原因遇到。
大家都知道我曾经做过保安,在三峡的一个商场里做了三年,大部分时间就是给那个尚未修建完成的大厦守夜。当时我从学校毕业,一个化工专业的学生,进入社会后发现,因为社会环境的巨大变革,我根本找不到能够容纳我的工作单位。
在家里无所事事了一年之后,家里人给我了两个工作选择:第一个是到三峡去,在一家商场做保安;
第二个选择是做修车的学徒。
我选择了第一个。原因很简单,做保安一个月有四百块的工资,但是修车做学徒,只管饭。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自己是学工科的,我不希望一个车主问我是什么学历,然后我尴尬的告诉他,我是学工科的大学生,现在捣鼓汽车零件,这会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。。。。。。。做保安和自己的专业较远,所以相对觉得心安理得一些。
事实证明我的目光短浅,当时另外一个比我小的技校生,顶替了我学徒的位置,两年前,我听说他一月修车的收入有七千块钱。
我做了保安之后,每天穿着类似于警服的蓝色保安服,挎着警棍,还有手铐——真的是手铐,那时候保安行业还没有规范。
保安是一个非常无聊的工作,当我们在上晚班的时候,基本就在值班室里两个同事聊天,聊两个小时了,就在整栋大楼里去巡逻一趟。每个人负责一半的区域,在黑暗中,用手电查看。保安大部分时间生活在黑暗中,面对很多常人忽略甚至根本意识不到的环境。有很多很多常人眼中的隐私和秘密,都会出在保安的眼中。
知道为什么刑事犯罪中保安作案的比例越来越多吗,就是这个原因,因为保安,看到的是你们根本就无法想象的另外一个世界。而且保安会更多的了解业主的很多隐私和秘密,而且很多保安都身怀一些常人不掌握的绝技。一旦保安的道德观受到冲击,就会铤而走险,做出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情,因为实在是太有条件了。
比如当时一个叫陈力的同事,才十九岁,他说他是体校毕业,专攻柔道,曾经获得过全省运动会的银牌。但是我看着陈力娘娘腔的模样,怎么都不能相信,这个人四年后,会入室强奸一个高中的女孩,然后逃之夭夭,到现在都杳无音讯。
比如的队长姓周,他是当兵专业后在一家工厂做保卫干事,后来因为看不惯厂长的儿子欺负人,把厂长的儿子揍了一顿,结果他下岗了,生活所迫,只好做保安生活。他说他当兵是做的特种伞兵,曾经空降到某个周边国家执行过任务。他没说过把那个人打得怎么样了,从来不提。
比如一个和我同姓的保安,他最大的乐趣,就是爬到我们商场大厦的平台上,拿着一个高倍望远镜,查看着四周的每个窗口,时间久了,他甚至能说清楚每个窗口后面的家庭是什么状态。他最开始是偷窥那些隐秘的夫妻房事,后来就迷上了了解每个家庭里的人物关系和纠纷。我现在能理解他的心态了,在他彻夜不眠的观察中,他得到了巨大的虚荣,那种无所不知的满足感。
还有一个同事姓马,他不止一次把放在保安值班室里的财物保险柜打开,因为每次出纳在开保险柜的时候,他都会在一旁冷眼相看,其实暗中把出纳的动作都给记下来。而且他非常喜欢琢磨锁具和密码。我都不知道他从哪里弄到钥匙的模板,然后配了钥匙。他在我和他值班的时候,把保险柜打开,看到里的大笔现金,拿在手上给我炫耀。最后又把保险柜给阖上,不露痕迹。很搞笑的是,不仅是他,还是我,从来没有有过把这些公款掠为己有的念头。
不过这些人都不能和老沙相比,因为我亲眼看到过老沙能贴在墙上,跟一个壁虎一样在墙壁上移动。
老沙的年纪大我很多,那时候老沙已经三十二岁了,这是他应聘的时候的资料,是否真实,还不能确定。老沙平时在工作上也比较照顾我,在值夜班的时候,他都会让我多休息一会,把我的工作给分担过去。
老沙跟我聊天,他说以前是做买卖的,做点生意挣了钱,就当保安,做保安舒坦,没有什么压力。等把挣来钱的用完了,就再去做生意,生意挣到钱,就再做保安,周而复始。
我当时就想,这人到底是喜欢做小生意呢,还喜欢做保安。
在一个晚上,我和老沙同时值班的,我出去巡逻,走在乌黑的大楼一侧,心里惴惴不安,总觉得某个地方会有恐怖的事情等着我。我本能的四处张望,终于看到头顶的墙上,距离七八米处,有一团黑影,乍看起来,是个人的样子。
我当时就吓得浑身一震,说服自己是看花眼了。我仔细看了很久。估计那个黑影在墙壁上慢慢移动,如同一个壁虎一样,除了没有尾巴。我对着黑影高喊:“你是什么?”然后把电棍扬起,电棍前方的部位蓝色的电弧闪出,噼里啪啦的响。这样会让我心里有一点勇气去面对这个诡异的人影。
结果老沙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,“是我,你别喊了。”随即老沙手脚并用,飞快的从墙壁上溜下。
回到值班室之后,老沙首先开口,嘱咐我不要把我看到的事情跟任何人说起,我心里当然有数,这种本事什么人会有,当然是某种人吃饭的“手艺”,可是我们共事这么久了,也没听说过商场里有什么贵重物品被盗。我心里就不怎么忌惮,于是把老沙的手掌看了一遍又一遍,除了手掌和手指上有些茧,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。
老沙当时没有对我说任何他相关的事情。接下来的时间我也缄口不谈。两个月后,老沙就离开了,他没有辞职,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,突然的就没了踪迹。最后一个月的工资,还有他几千块的押金都没索要。他也没有和任何人有龃龉, 就无理由的走了。
当时姓周的队长还紧张了一阵子,以为他在商场大厦里偷了贵重物品后潜逃。但是物业盘查很久,都没有什么损失。老沙就这样无端的在每个人的眼里消失。队长在他的个人资料上去找过他的家,但是也没有什么结果,最后也不了了之。
十年过去,我以为我忘记了老沙这个人。
去年我一个哥们要结婚,我陪着他去看房子,到了一个楼盘,然后在附近找了一个地下停车场,我和我哥们看了房之后,开车离开的时候,给停车场的保安停车费,我当时看了看保安,结果就乐了,走哪里都能碰到熟人,然后我下车,让朋友先离开,走到保安跟前,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老沙。”
老沙在瞬间也认出了我,“小徐。”
两个人就坐在他的收费亭里,开始聊天。我慢慢的又聊起了他的那件事情,然后看见他脖子上有一道鲜明的伤疤,这道伤疤从脖子下方一直延伸到他的下巴。这个伤疤在十年前是没有的。
我现在相信,老沙绝对是个有故事的人,一个非同一般。
我聊了聊我不做保安之后的事情,说自己现在靠写字生活。
可是老沙没有说起他的经历,沉默了很久才说:“既然你在写东西了,看能不能把我的经历写一下。”
我就觉得奇怪,这种要求我见得很多,承蒙很多网友看得起我,多次要把经历告诉我,看能不能写成故事。我当时就委婉的表达,不是每个人自己认为的经历,能够写成小说的。
老沙又想了一会,对我说:“小徐,你知道吗,我离死不远了。”
我觉得用这种不介意的语气谈论生死,很难理解。当然表示不屑。
在我还在思考老沙到底想说什么的时候,老沙掀开他的上衣,把他的背部给我看了看,我看到他满是纹身的后背左边的位置,有一个黑色的疮疤,不大,也就是比跟手指头差不多的一个点,结了一层厚厚的硬痂,然后他又转过身,看到他前胸上也是一样的伤口。
“你得了什么病啊?“我好奇的问。
“这个不是病,”老沙说,“这是我身上的伤。”
自从我从事写作之后,就遇到过很多诡异经历的人,这应该是因为和我发文的类型有关系,如果我是写主流文学的写手,那些人就不会对我有这么多表达的诉求了。例如我写的那个科幻小说,就是“马甲的马甲”找到我,给了我一个难以想象的故事。现在我有个预感,老沙要说的事情,肯定会让我感兴趣。
老沙就慢慢的告诉我,他这辈子到底是干什么的。其实老沙的年龄没有造假,他的确是六十年代中后期生人,但是生下来后父母双亡,怎么长大的他就没有细说了。他只是说在他十几岁的时候,在街上流浪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师父。那个师父交了他一点手艺,老沙——当时是小沙,就靠着这个手艺能够自己生存下来了。
可是不久后,那个师父因为八三年严打,被抓了进去,然后就没有下落。老沙很可惜,那个师傅有很多本事,但是因为时间有限,只传授了他很少的一点手艺,之所以收留他,就是觉得老沙在他的眼中是个可以传授的少年。可惜了,那个师父还没来得及把手艺全部相授,就被捕。
即便如此,老沙这辈子不愁生活,而且会比一般人要过的滋润。是的,那个师父就是个独脚大盗。在短短的几个月里,老沙学会了偷盗和防身的本领。
老沙从那个师父那里学到的是慢活。
我第一次听到偷盗还分快慢的说法。不免把好奇的神色表现在脸上。
老沙大致把他说知道的说了一下,大意是干他们这一行的,做事分快慢两种 。干快活的,就是稳准狠,得手之后,立即把赃物转手,然后消失,针对的目标通常不会很大,用高效率快速挣钱。就算是出了事,也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。基本上从事这一行的,干快活的比较多。就是通常说的盗贼。当然干快活的人也是有高手的,活干好了,到了高手的境界,手艺跟快慢没有太大的联系。
老沙学到的就是慢活,可能做一单生意,需要几个月,甚至一两年来准备。把自己的身份和背景都安排好了,慢慢接近目标,最后出手。不言而喻,这种目标收到的利益,远远大于普通的盗窃。可以让他无忧无虑生活很长时间。
老沙在九十年代初,经过磨练后,终于成了一个在业内比较有名声的人,在此之前,他也有过失手,但是没有被抓住。然后有人听闻他的名声,主动找上门来,让他去做事情。他在那两年干了两单生意,拿到的钱就已经让他能够舒坦的生活下半辈子。
老沙的习惯就是利用保安的身份,接近目标。
当我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不仅好奇,当年我们在三峡,他是做保安的,难道当年我们商场有什么东西很值得他惦记吗?
老沙笑着否认了,他说他当时就是觉得想休息,而且他喜欢做保安。这也是他对身份的一种常规掩饰。
如果他说的是真的,那么这个解释,我是肯定不会相信。当年我们刚去三峡的时候,报纸不止一次报道过在大坝的基础中堡岛上挖掘出了文物古迹。这种事情,最遭贼惦记。但是老沙看样子是不会说他在三峡的事情,我也没有多问。
“但是你当时为什么不辞而别,”我问老沙,“这不是和你的目的违背?”
“当时我接了一单生意,”老沙说,“我实在是没有时间来处理我离开。”
从老沙的语气来分析,我觉得他身上受的伤,估计是所说的着急的那单生意造成的。
大家就不要追问,为什么我知道了这么一个罪犯身份的人,为什么不去报警,维护正义和法律。我在这里只能说,我说的都是故事,就算是老沙给我说的,也只能当做是个故事。他身上的伤,也不能有什么说服力,很可能是老沙受了什么意外伤,故弄虚玄说的而已。
我不太喜欢纠结与这种若有若无的真实性,我把故事说出来就足够了。
老沙在当年不辞而别,就是接到了一笔大单。而且在这笔生意里,他遇到了一个人,他说他混迹了一辈子,终于遇见了一个身份非常的人。那个人也是一个保安,在做保安之前,部队当兵的时候,得过全军区的格斗冠军。
老沙终于说漏嘴,“我觉得这个人,跟你写的小说里的人一样,本事很奇怪。”
“我那都是瞎编的!”我连忙向老沙辩解。
“那你当我也是瞎编的好了。”老沙心平气和的说。
“你知道我今天会陪着我朋友到这里来?”我不仅开始揣测老沙的意图了。
“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会相互联系的,”老沙说,“人也一样,这样不算什么巧合吧。”
老沙没有解释,而是继续说下去。
老沙接到了那笔生意,于是立即奔赴北方一个偏僻的小镇。由于时间很紧迫,他来不及在三峡的商场解决自己身份善后的事情,立即就赶到了那边。
这个小镇老沙没有说地名,只是说那是工业化比较严重的地方,不过以前是个古镇,历史悠久,存在了至少千年以上,人杰地灵,风光秀丽,在地理位置上很重要,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。打了很多仗,不知道死过多少人,附近农民,经常就挖掘出古代士兵的残缺骨骸出来。
由于那几年全国的工业环境都不太好,小镇上的工业逐渐搬离,只留下了一个苟延残喘的钢厂,同时古镇文化得到重视,逐步的成为了一个以观光旅游为主的休闲景区。打着古代战场的旗号,附近还有几个古老的烽火台遗迹,还有几个莫名其妙的建筑,当然风光壮美也是一个卖点。
约他过去做买卖的人和他一样,是个专门做慢活的。
这个人名字不详,就连老沙也只知道他有个绰号叫神偷。一般来说,绰号都是同圈子里的人叫的,能被同圈子的人叫成神偷,至于神偷到底是他真的有这个水平,还是只是一个恭维的诨号,老沙也没说清楚。那个神偷至少是有点能耐把,比一般的蟊贼肯定是强多了,不然老沙不会跟着他做事。
虽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名字,但不影响两人成为合作伙伴,做这种事情的对对方的背景知道的越少越好,在一起保持联系,有活的时候就聚在一起,事成之后,各不相干,一旦有了线索,就进行下一次合作。其实,做见不得光生意的人,特别是这种慢活的人,往往最需要这样的关系,不然势单力薄,很难做成事情。而且这类人,一旦认定了,就会为了合作的生意风里来雨里去,刀山火海,绝不说二话。而且尽量不去追问对方的身世和来历。
这就是道上常说的职业道德。
这也是老沙多年来为人处事的一个最基本原则。
神偷在古镇做活的时候,遇到了点麻烦,立即想到了老沙,而且非常急迫,十万火急。老沙什么都没问,第一时间就到了古镇。
抵达古城之前,老沙做了点准备,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时髦洋气的观光客。他的长相十分普通,知道怎么做才不会引起人注意,就好象在沙堆里丢尽一粒沙,经过多年的学习,早已不是难事。
就算不知道神偷要他去做什么,第一要务自保,时刻都不能忘记。
其实说白了,就一个关键词“安全至上”,生意没成功可以做下一单,可命没了,那就一切都没了。
做慢活的人,最是耐得住性子,不着急毛躁,还没开始进,就想好了怎么退。
因为,从接到神偷的电话开始,这个单就已经开始了。
至于两个人是怎么成为了朋友,虽然我很感兴趣,但是老沙没讲,我就不问,合适的时候,他会告诉我的。
老沙来到古镇,按照神偷约定的地点,在一个靠街边的宾馆见到了神偷。
大家以为当盗贼是件挺神秘的事情,而有着神偷的名号的人,更是应该拽到不行,要么,就应该是电影常见的那类,贼头鼠脑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。其实,第一眼看到神偷的人,都不会把他跟盗贼联系起来。就即便是他亲口跟人说他是个小偷,别人也不一定会相信。
他温文儒雅,像是个受过高等教育,甚至是精英教育的学者,十指相当修长,典型的钢琴家的手。
老沙还是知道他一点事情的,就是他为了得到某个富豪家里的一件家传宝物,曾假扮家庭老师,为富豪的女儿授课,硬是帮助她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成绩翻了个翻,让她考入了名牌大学,当然,除了得到丰厚的教学费外,那件宝物他并没有忘记带走。直到富豪发现宝物不见报警,也从来没把他列入嫌疑人的名单里。
这件事为行业小辈们奉为经典,纷纷恶补知识,以期能掩人耳目,明偷明拿。
事实上,他们忽略了一件事,神偷之名,哪里那么容易得到的,神偷利用家庭老师的身份去偷东西,暗地里得做很多的功课,不只是把高中课本钻研清楚那么简单。
而是靠着强大的地下信息网,和强大的嗅觉,找到目标。然后长时间准备,探查目标的环境和背景,然后根据这些,制定最简单、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案,获得目标物。
看似简单,但这种辛苦其实是不足为外人道。
老沙自认为是做不到,因此对神偷也是佩服有加。
不过,老沙能做到的事情,神偷不一定能做到。毕竟没有谁是全知全能的,这时候,朋友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,通过互不协助,明确分工,大家共同完成一件事。
在宾馆里,老沙不单见到了神偷,还见到了神偷的另一个帮手,神偷的女朋友,一个叫嫣儿的女孩。老沙知道这个名字百分之百的假名,随随便便就弄了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出来,目的也就是掩饰自己的身份。无论男女都是这样。
做这行的人,但凡有点人性,要么是和家里亲戚朋友断了联系,要么就闭紧口风,不跟家人提及任何一点这方面的事情,以免让家人担心,或者翻了船累及家人。
能和神偷走得这么近,这女孩肯定是有能力的。
他们两人合作顺利,几乎不用外人插手,就能做成不少事情。他们分工极其明确,一个负责在外巡视环境,寻找切入口,一个则在家利用电脑进行幕后辅助。
没错,这个叫嫣儿的小姑娘,是个电脑高手,一本薄薄的笔记本电脑里,藏着无数的信息,以及十分有效的软件处理工具。
这两个人,利用的是高科技作案。
“吃这碗饭不容易,不与时俱进,那迟早被时代淘汰。”这是神偷挂在嘴边的一句话。
一开始,老沙对嫣儿是信不过的,与其说信不过嫣儿,不如说是信不过高科技,老沙是个非常注重传统手艺的人,总是不信任先进的东西。觉得神偷这是国外电影看多了,又被嫣儿美貌的外表迷惑,误入歧途,走上了华而不实的路子,浪费了神偷以前过硬的专业能力。但别人怎么做,他没权干涉,也就只闷在心里没跟神偷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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